各团体、个人会员: 经研究,2012年浙江省膜学会会费交纳标准,仍按上一年缴纳标准执行,希望各会员及时缴纳会费。 第一条 缴纳标准(人民币) 1、个人会员: 每年20元,每届一次性交纳100元; 2、 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会费:每年1000元,或每届5000元; 第二条 缴纳办法 1.会费可按年度缴纳,也可按每届五年一次性缴纳; 2.会费由浙江省膜学会秘书处统一收取,统一管理; 3、个人会员所在单位若已按期交纳团体会费时,个人会员会费可以免交; 4.对于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纳的单位与个人将采取以下办法,一年 不缴会费的给予提醒,两年不缴会费的提出警告,三年以上(含三年)不缴会费的视情取消会员资格; 5.学会秘书处向缴内会费的会员和会员单位开具财政部印(监)制的机打发票或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三条 缴费时间 2012年2月15日一2012年3月15日 第四条 汇款方式 银行账号:1202020109014456364;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 单 位:浙江省膜学会; 学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0号 联系人:栗鸿强 施筱燕 联系电话:88935417 注:会费汇出后,请将汇款单传真至学会秘书处,以便核对开具发票或收据。 浙江省膜学会 201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