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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发展遭诸多因素制约 海洋局多举措推动规模化应用

     发布时间:2016-09-29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布了《2015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涵盖了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检验与标准、政策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与往年相比,2015年全国海水利用有哪些变化,呈现出什么特点,还有哪些因素制约着海水利用产业的发展?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请他们进行相关解读。

  海水利用产业有新进展

  2015年,海水利用产业进一步得到推进,全年实现增加值14亿元,同比增长7.8%。沿海各地不断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正在建设海水利用创新及产业化基地,中小型海水淡化关键装备、浓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化技术等取得突破。新发布标准13项,包括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0项。

  海水淡化: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21个,产水规模为100.88万吨/日,最大海水淡化工程规模为20万吨/日。全国已建成万吨级以上海水淡化工程31个,千吨级以上、万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36个,千吨级以下海水淡化工程54个。

  海水直接利用:2015年海水冷却技术在我国沿海火电、核电、石化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年利用海水量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年底,年利用海水作为冷却水量为1125.66亿吨,其中2015年新增用量116.66亿吨。

  海水化学资源利用:除海水制盐外,我国海水提钾、提镁、提溴等也发展较快,产品主要包括溴素、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镁。其中,在浓海水综合利用及产品高值化产业化技术研究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全国日产规模首次超百万吨

  2015年海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与2014年相比有所扩大,2015年总规模为100.88万吨/日,新增规模6.662万吨/日。

  对于近年来我国海水淡化工程规模不断增长的原因,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得到国家高度关注和支持,沿海和地方有关部门推动海水利用工作的意识更加主动,福建、天津、青岛出台了专门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海水利用技术创新。推动海水利用产业发展的举措更为具体,效果显著。

  例如,一些工业园区开展了淡化水与企业用户点对点的供水,还有的地方采取了海水淡化和自来水公司一体化运营的模式,进行自来水和淡化水的混合应用。同时,海水淡化规模的提升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沿海产业结构调整、用水需求密切相关。

  《报告》显示,我国海水淡化主要采用反渗透和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技术,产水成本每吨5元~8元。该负责人说:“海水淡化水的成本主要包括投资成本、运行维护成本和能源消耗成本。降低淡化水价格,一方面要靠技术进步,另一方面要靠政策支持。例如,浙江省海水淡化用电是按照农业用电标准收取电价的。”

  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

  截至2015年年底,海水淡化水用于工业用水的工程规模占总工程规模的67.14%。用于居民生活用水的工程规模占总工程规模的32.84%。用于绿化等其他用水的工程规模占总工程规模的0.02%

  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目前制约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原因有4点:一是海水淡化水价格偏高,跟自来水水价相比竞争力不强。二是我国海水淡化自主创新能力与国外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我国很多海水淡化关键的技术和设备还依赖进口,研制的关键技术、装备、设备以及首台套示范工程难以落地。三是海水利用的管理机制和政策还有待完善,特别是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政策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社会公众对海水淡化水的认识还不够,对淡化水作为战略性水源的认识还不到位。

  据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海水淡化技术起步于上世纪60年代,近年来得到了较大发展。目前,我国在河北、浙江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万吨级海水淡化工程。但是与国际前沿相比,我国海水淡化技术在基础研究方面还相对薄弱,整体技术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在高性能材料、节能工艺、专用药剂、关键设备,大型海水淡化系统集成方面还存在差距。

  “下一步要持续开展海水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海水示范工程建设,特别是通过海水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对我国自有技术进行验证,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国产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该负责人说。

  多举措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负责人表示,国家海洋局将从6方面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

  一是编制发展规划。近期,根据我国海水利用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国家海洋局联合国家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正在编制我国“十三五”海水利用规划,坚持创新驱动、统筹协调,扩大海水利用规模。

  二是推动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整体配置体系。2015年,大连、天津、厦门开展了有关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试点工作。今年,正在沿海1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开展试点研究,指导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拓宽财政投入渠道。海水淡化技术已纳入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海洋局将组织相关科研力量,积极争取承担科研项目,使海水淡化技术有所提升。

  四是完善标准体系。国家海洋局将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着力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供给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海水淡化水质标准,以及海水淡化能耗、限值、关键装备、材料、系统设计和运行监测等方面的国家与行业标准和制度,从而更好地引导海水利用产业发展。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导向,通过编制科普读物,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开展海水淡化技术的科普宣传,使公众对海水淡化有客观、科学的认识,从而消除疑虑。

  六是继续开展国际合作。今后5年,我国将利用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中非合作论坛以及亚太脱盐协会已经形成的合作平台和机制,通过召开学术会议、开展培训,进一步夯实国际合作,引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同时推动我国自主的海水利用技术装备走出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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