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我部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岛礁风电互补式海水淡化设备
二、项目编号:
2017-JGSKY-0003
三、项目内容:
一套满足本标要求的海水淡化设备及全套技术文件;包括整个系统所有与试验、安装等有关的设备及系统服务(含现场服务)等。
四、技术要求:
(一)系统组成:主要由风机、机械直驱机构、风电互补系统、海水淡化设备和其它附件等构成;
(二)作业能力和性能要求:
1.风机
(1)类型:垂直轴风机;
(2)启动风速:3m/s;
(3)工作风速范围:3~25m/s;
(4)抗风能力:能抵御12级风的吹扫。
2.海水淡化装置
(1)淡化方式:反渗透膜法;
(2)额定产水量:10t/d;
(3)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GB5749-2006)。
3.系统日平均耗电量:≤130kWh;
4.系统中风能贡献占比:≥60%;
5.适应地区:年平均有效风能密度大于100W/m2,3~20m/s风速年累积小时数大于3000h的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
(三)设备使用环境:海岛,系统设备须适应岛礁高温、高湿、高盐及气象环境条件。
(四)运输及装卸搬运要求
1.运输性:应满足公路、铁路、水路运输要求。
2.装卸搬运适应性:应满足叉装、吊装要求。
(五)其他要求:
1.样品数量:岛礁风电互补式海水淡化设备1套(包含全套技术文件);
2.进度要求:合同生效后240天内完成产品试制及出厂试验;
3.本次招标报价不含设备运输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经济实体,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资格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企业经营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具备设计生产标的成套装置的能力和安装调试能力,并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
(六)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投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须提交的资质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合同;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无违法记录声明。(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简介及以上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1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5月18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6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3会议室。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5第3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照标书文件中的指定格式向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懿王岗
电话:029-88364979、81-806/876传真转888
邮箱:xiaoyi@sxzjtc.com
邮政编码:710075
62026部队采购办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