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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办):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2017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附后)。2017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75项,总投资6762.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6.13亿元。其中建成投产项目19项,续建项目71项,计划新开工项目78项,预备项目7项。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省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以赴完成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省重点项目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优生态、惠民生的重要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精心组织省重点项目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围绕项目建设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措施保障,精心组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要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审核等手续,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努力争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禁止压缩合理工期,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积极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产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将工程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三、切实保障省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城建、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省重点项目规划选址、用地保障、环评审批、林地报批等有关工作,为项目按期开工创造条件;电力、通讯、市政、交通等部门要优先保障省重点项目的供电、通讯、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和偷盗破坏等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四、认真落实省重点项目监管责任。中央和省属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督促实施。各设区市申报列入的项目,由设区市、县(市、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行省重点项目电子招标,应当招标的省重点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中央项目招标投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省属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由各行业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列入省重点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明确的招标监管机构监管。

 

五、按时报送省重点项目信息报表。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调度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报送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要明确一名熟悉项目建设情况,懂业务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职负责报送“省重点项目信息月报表”。设区市列入的省重点项目调度报表工作,请各设区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报送。具体报表格式和要求请登录江西省发改委网站“政务服务大厅表格下载”栏目(http://www.jxdpc.gov.cn/wsbs/wjbgxz/)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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