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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4年度学会团体会费与个人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5 
  各团体、个人会员:
  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中国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学会会费交纳工作现展开,交纳费用按学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标准执行,希望各会员及时缴纳会费。
 
  第一条 缴纳标准(人民币)
  (一)个人会员:
  1.会员年度会费120元;
  2.担任理事的会员个人会费200元。
  (二)团体会员:
  1.团体会员单位年度会费为2000元;
  2.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不低于2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不低于3000元;
  4.副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为不低于5000元;
  5.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为不低于5万元。
  以上同时为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单位的均按最高职务标准收取。
  第二条 缴纳办法
  1.会费可按年度缴纳,也可按每届五年一次性缴纳;
  2.会费由中国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学会秘书处统一收取,统一管理;
  3.对于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纳的单位与个人将采取以下办法,一年不缴会费的给予提醒,两年不缴会费的提出警告,三年以上(含三年)不缴会费的视情况取消会员资格;
  4.学会秘书处向缴纳会费的会员和会员单位开具财政部印(监)制的机打咨询费发票。
  第三条 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缴纳,并在汇款后通知秘书处,以便及时开具发票。
  第四条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海洋学会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分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文华路支行
  账号:33001616781053004807
  联系人:栗鸿强 联系电话:0571-8893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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